2013年下半年办公用品领用须知
2013年下半年办公用品领用须知
校内各部门:
为了加强办公用品计划管理,合理配置办公所需的物资,充分发挥国有资产在学院各项工作中的使用效益,切实做好办公用品采购供应,提高办公物资采购效率,现就各部门提交办公用品领用计划表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满足基本需求、提倡节能降耗。
二、主要内容:学院统一提供的办公用品见附件2,其余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使用按附件1的有关意见办理。
三、领用要求:各部门在考虑办公急需的前提下,结合本部门管理和服务的实际情况确定领用计划,务必做到物尽其用,不重复购置。具体要求参照《四川文理学院2012-2013年办公用品采购限额标准及流程》(详见国资处网页“工作流程”栏目)。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各部门于2013年9月5日前,将办公用品领用计划表(一份)交到莲湖校区办公楼5019室
附件:1、关于规范管理办公用品的实施意见
2、四川文理学院2013年办公用品领用计划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3年7月12日
附件1:关于规范管理办公用品的实施意见
为规范管理,有序运行,厉行节约,将有限的资金用于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根据《四川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文理学院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办公用品配发种类
全院统一购置类别:粉笔,黑板刷,档案盒(纸质)、备课本,会议记录本,公文签(明格、暗格),信封,复印纸(8K、A4)以及文印室打印耗材等。
其余类别办公用品由使用单位根据实际需求自行购买,除单价超过200元或批量金额超过3000元的办公用品仍需到国资处办理入出库手续外,其余部分不再到国资处办理入库手续,各使用单位应加强采购环节管理、入出库管理和经费报销管理。
二、办公用品配发标准
各使用单位根据“节俭、适用、急需”原则购买办公用品,参照办公人员数及部门资金额度确定配发标准。
三、办公用品采购方式
全院统一购置的办公用品由国资处会同监审处、计财处通过询价方式集中采购,各使用单位每学期自行购买单价超过200元或累计批量超过3000元的办公用品,需先经国资处、计财处、监审处审批,按审批意见执行。
四、办公用品领用要求
1、每学期末,各部门须填报下学期“办公用品领用计划表”(全院统一购置类别),国资处统一采购后,及时汇总采购金额送计财处从各部门包干经费中下账。
2、各使用部门按照学院有关部门核定的配发标准领取办公用品,无领用计划的,原则上该部门不得领取全院统一购置的办公用品。
附件2:四川文理学院2013年下半年办公用品领用计划表
经办人(国有资产管理员): 年 月 日
品名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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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
单位 |
数量 |
粉笔 |
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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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签(明格) |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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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板刷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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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签(暗格) |
本 |
| |
档案盒(纸质) |
个 |
|
信封 |
个 |
| |
备课本 |
本 |
|
复印纸(8K) |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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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记录首页 |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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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纸(A4) |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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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领导意见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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