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牌制作信息统计的通知

  

关于门牌制作信息统计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请需要更换或新增门牌的学院(部门)将要制作的门牌的完整中文名称和英文翻译做成电子档(格式见附件),并在2016730日之前发送至国资处邮箱,邮箱:cwlgzc@163.com。邮件主题:学院(部门)+门牌制作。

国资处    

2016720

附件:

学院(部门完整名称)

门牌中文名称

英文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