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专项大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323号)文件精神,710日下午,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罗江率科技处、教务处、保卫处和后勤服务处等部门对化学化工学院科研实验室进行安全专项大检查,化学化工学院党政领导、实验中心主任陪同检查。

 首先,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化学化工学院院长刘长路和副院长赖川关于科研实验室自查自纠的工作汇报。会上,罗江强调了科研实验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指出本次安全检查的重点和自查报告撰写的注意事项。与会人员就科研实验室的定位、制度建设、经费投入、安全责任落实、隐患排查以及实验室管理面临的困难进行了充分交流和讨论。


 会后,检查组一行对特色植物开发研究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城市污水处理川东分中心等科研实验室进行了逐一查看,对各实验室中的消防设施、水、电、气瓶、化学试剂等的安全隐患进行了仔细排查,对存在危化品、高压危险气瓶的实验室和药品试剂库房进行了细致查看。检查发现,化学化工学院科研实验室管理较为规范,安全制度比较健全,基本符合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建设的基本要求。针对部分实验室漏水等问题,现场提出了解决方案,并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





 本次检查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牢固树立了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并全面落实了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仅确保了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还为实验室工作人员创造了安全的科研条件。


撰稿:胡栖铭    审稿:罗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