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低值耐用品、材料、易耗品报废、下账的公示
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川文理〔2018〕45号),国有资产处置坚持合理、优化、公开、公正,“先报批、后处置”的原则,经部门申请、调研论证、实地查看,拟对智能制造学院、基建处、文科实验实训中心、团委等部门上报的低值耐用品、材料、易耗品,其数量为6776件/台,原值为1,873,368.22元,已无使用价值或无法继续使用或材料消耗殆尽等资产,申请进行报废处置,并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下账。报废处置后的收益上缴计财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28日——7月2日。
若有异议者,请于7月3日前向四川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反映。
联系电话:0818—2760547。
四川文理学院国资处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