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的通知
校内各二级单位:
为加强学校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的合理配置和规范管理,依据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厉行节约、科学合理、保障需求、提高效率
二、申报内容: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
三、申报要求
(一)各部门须按照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川财资产〔2017〕20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编制本单位2024年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计划(申请单中的主要技术参数、参考品牌、单价等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去年申报已落实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编制计划时须注明现有办公人员数和该类设备现有数量(以国资综合管理系统中实物账为准),原则上不接受超标准申报。更新设备的需在申请表备注中填写原有设备资产编号及使用人。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各部门请于2023年9月28日下午5点前,将填写好的申报表(见附件1)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交到莲湖校区行政楼5013,并将电子版发送到cwlgzc@163.com。
附件: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