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在上级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从事学校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统一实施对学校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具体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验室硬件建设和管理,下设资产管理科、实验设备科、综合科。
国有资产管理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健全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学校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等,负责学校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
三、负责组织学校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论证,按照学校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四川文理博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确保学校投资的保值与增值;
四、负责办理资产的调拨、出租、出借、报损、报废等申报和审批手续;
五、负责学校资产的相关统计报表工作;
六、负责牵头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实验室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开展实验室管理考核工作;
七、负责全校办公设备、实验仪器设备等的维修维护;
八、负责协调全校房产的分配使用;
九、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