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Need New Vision Adobe Flash Player

Get Adobe Flash Player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安全使用空调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1年06月29日 文章点击数:2333 【打印】

 

关于安全使用空调的通知

 

各系、各职能部门:

夏季来临,天气炎热,学院用电处于高负荷状态,特别是空调处于频繁使用状态,为确保健康、节能降耗、安全用电,现将使用空调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空调开启与温控要求

(一)夏天气温超过28以上时可开启冷风空调,冬天气温低于5时可开启暖风空调。

(二)温度控制:夏季冷风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冬季暖风空调温度不得高于18;若空调制冷温度低于26,制热温度高于18,空调将一直处于高速运转状态,既容易损坏空气调节器,又会使输电线路处于持续高热状态,存在火灾隐患。

(三)休息时间关闭空调,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办公人员下班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空调电源,杜绝“无人开空调”的现象。

二、空调使用管理责任制

(一)个人科室由使用者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非个人科室需指派专人负责操控,科室负责人负直接管理责任,部门领导负领导责任;

(三)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不定期检查和抽查空调的使用情况,如发现有违规使用或损坏现象,除对部门通报外,还将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519号 邮编:635000 联系电话:0818-2790030、2790036
Copyright @ 2016 -2030 四川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