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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2011年下半年办公用品领用计划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1年06月30日 文章点击数:2006 【打印】

 

关于提供2011年下半年办公用品领用计划表的通知

院内各部门:

为了加强办公用品计划管理,合理配置办公所需的物资,充分发挥国有资产在学院各项工作中的效益,切实做好办公用品采购供应,现就2011年下半年各部门提供办公用品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满足基本需求、提倡节能降耗。

二、主要内容:学院统一提供的办公用品见附件2,其余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使用按附件1的有关意见办理,此次不报送办公设备购置计划。

三、申购要求:各部门在考虑办公急需的前提下,结合本部门管理和服务

的实际情况确定领用计划,务必做到物尽其用,不重复购置。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各部门于201175日前,将办公用品领用计划表(一份)交到莲湖校区办公楼5019王元春老师处,并将电子文本发送到cwlgzc@163.com,联系电话2790030

 

附件:1、关于规范管理办公用品的实施意见

2、四川文理学院2011年办公用品领用计划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1630

 

附件1:关于规范管理办公用品的实施意见

    为规范管理,有序运行,厉行节约,将有限的资金用于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根据《四川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文理学院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办公用品配发种类:

全院统一购置类别:粉笔,黑板刷,档案盒(纸质)、备课本,会议记录本,公文签(明格、暗格),信封,复印纸(8KA4)以及文印室打印耗材等。

其余类别办公用品由使用单位根据实际需求自行购买,除单价超过200元或批量金额超过2000元的办公用品仍需到国资处办理入出库手续外,其余部分不再到国资处办理入库手续,各使用单位应加强采购环节管理、入出库管理和经费报销管理。

二、办公用品配发标准:各使用单位根据“节俭、适用、急需”原则购买办公用品,参照办公人员数及部门资金额度确定配发标准。

三、办公用品采购方式:全院统一购置的办公用品由国资处会同监审处、计财处通过询价方式集中采购,各使用单位每学期自行购买单价超过200元或累计批量超过2000元的办公用品,需先经国资处、计财处、监审处审批,按审批意见执行。

四、办公用品领用要求:

1、每学期末,各部门须填报下学期“办公用品领用计划表”(全院统一购置类别),国资处统一采购后,及时汇总采购金额送计财处从各部门包干经费中下账。

2、各使用部门按照学院有关部门核定的配发标准领取办公用品,无领用计划的,原则上该部门不得领取全院统一购置的办公用品。

 

附件2:四川文理学院2011年下半年办公用品领用计划表

    经办人(国有资产管理员):                         

品名

单位

数量

 

品名

单位

数量

粉笔

 

公文签(明格)

 

黑板刷

 

公文签(暗格)

 

档案盒(纸质)

 

信封

 

备课本

 

复印纸(8K

 

会议记录首页

 

复印纸(A4

 

部门领导意见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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