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2009年下半年工作补充要点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0年01月07日 文章点击数:2414 【打印】
国有资产管理处2009年下半年工作补充要点
一、加强理论学习和法制教育,确保头脑清醒,坚持依法办事。
通过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支部政治学习和部门法制教育等学习活动,做到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用法律制度指导工作,用道德规范检点行为。
二、狠抓制度建设,规范各项工作,理顺各种关系。
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部门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积极探索资产管理、设备配置、物资采购等方面工作的制度建设。
三、注重业务学习,加强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一方面,对处内成员合理分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激发创造活力,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在各系各部门设立国有资产兼职管理员,有效延伸国有资产管理处的工作手臂。再一方面,建立全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加强工作协调,合理配置资源。通过会议、业务学习、参观访问等方式加强处内员工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深入调查研究,转变思想观念,调整工作思路。
通过调查摸底,找准资产管理、设备配置和物资采购等方面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寻求解决办法,为学院领导提供决策依据。树立“大国资”观念,不仅重视物资购买环节,还要重视设备使用效益,更要重视资产管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合理配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尽可能减少因不当购置和重复建设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和资源浪费。
五、明确职责任务,做好学士学位迎评准备工作。
六、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