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09月02日 文章点击数:18907 【打印】
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为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和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结合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实际,特制订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如下:
一、文明办公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有事外出提前向处长请假,并及时销假。
(二)上班时间集中精力工作,不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文件、材料要及时处理,做到分类清楚,完整无缺,便于查找。
(四)办公场所保持清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不乱贴乱挂,不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乱扔烟头、杂物,不乱放报表资料。
(五)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和办公用品。下班时要关闭电脑,关好门窗。
二、使用电话、网络
(一)接听电话要坚持文明用语。说话态度要和气,声音尽量放低,以防干扰其他同志办公。
(二)文明使用网络,工作时间不得利用网络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活动。
三、举止仪表
(一)进入他人办公室前应敲门。
(二)着装要整洁、大方、得体。
四、接待来访
(一)接待来访热情主动,听取陈述精力集中,解答问题耐心细致。
(二)坚持首问责任制。不推诿、不扯皮。
五、外出工作
(一)因公外出办事,应提前告知处领导。
(二)到各部门处理事务时要礼貌待人,不摆架子。不随意谈论本单位中的人际关系等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三)答复问题要符合政策。对各部门反映的工作意见或建议要认真听取,能解决的尽快帮助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汇报给处领导。不属本岗位职责范围的,要及时向有关岗位同志转达落实,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处领导。
六、参加会议
(一)参加会议,要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要事先请假。
(二)开会时遵守会场纪律,不看与会议内容无关的材料。重要内容做好记录。
(三)会议期间将手机关闭或置于振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