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2年10月16日 文章点击数:1986 【打印】
关于申报2013年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职能部门:
为了加强学院公共基础设备项目和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管理,合理配置设备和物资,充分发挥国有资产在学院各项工作中的使用效益,切实做好物资设备的采购供应工作,现就2013年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满足教学急需,确保基本运行,加强重点建设。
二、主要内容:教学科研及公共基础设备项目、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实验材料、办公耗材。
三、申报要求
1、各部门在考虑教学科研和公共服务急需的前提下,结合本部门教学、管理和服务的实际情况确定申购计划,务必做到物尽其用,不重复购置。
2、凡属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请填写“四川文理学院2013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其余的项目或材料填写其它相关表格(见附件2、3、4),附件中的四类表格填报内容不得相互交叉或重复。
3、2012年申报而未能实施的项目,2013年需重新申报。
四、评审立项
所有申报项目的管理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均应参加学院组织的“项目评审答辩会”,经过学院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项目方能立项,并纳入2013年物资设备采购计划。
五、报送时间地点
各部门于2012年11月25日前,将填写好的附件1、2、3、4等材料各一份交到莲湖校区办公楼5019室或5015室,并将电子文本发送到cwlgzc@163.com。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