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实验设备采购计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4年10月30日 文章点击数:2281 【打印】
各教学单位:
为了加强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管理,合理配置,充分发挥国有资产在实验课教学中的使用效益,切实做好实验设备的采购供应工作,现就2015年实验设备采购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满足教学急需,确保基本运行,加强重点建设。
二、主要内容:教学科研设备、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
三、申报要求
1、各部门在考虑教学科研的前提下,结合本部门教学、管理和服务的实际情况确定申购计划,务必做到物尽其用,不重复购置。
2、凡属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请填写“四川文理学院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其余的项目或材料填写其它相关表格(见附件2、3),附件中的三类表格填报内容不得相互交叉或重复。
3、2014年申报而未能实施的项目,2015年需重新申报。
四、评审立项
所有申报项目的管理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均应参加学校组织的“项目评审答辩会”,经过学校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项目方能立项,并纳入2015年物资设备采购计划。未经申报或立项的实验设备采购项目在2015年实验设备采购时一律不予考虑。如确需实施采购,且预算超过2万的,需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并划拨资金后,国资处方进入采购程序。
五、报送时间地点
各部门于2014年11月15日前,将填写好的附件1、2、3等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各一份交到莲湖校区办公楼5013室,并将电子文本发送到cwlgzc@163.com。
附件1:四川文理学院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四川文理学院教学科研设备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3:四川文理学院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申购表.doc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10月2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