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项目《电子琴及管乐乐器》进行合同履约验收监督的通知
作者:国资处 来源: 发表于:2016年06月12日 文章点击数:2708 【打印】
关于申请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项目
《电子琴及管乐乐器》进行合同履约验收监督的通知
各潜在供应商、受益人、使用人、社会媒体: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相关规定,我处将组织学校验收小组对下述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合同履约验收,凡愿意参加验收监督的单位或个人请到国资处网页下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社会监督申请书》,填写后最迟于验收工作前一个工作日提交国资处,可以在政府采购验收时参与履约验收监督工作。
附验收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使用单位 |
项目金额(万元) |
经费来源 |
合同签订时间 |
履约验收时间 |
1 |
电子琴及管乐乐器采购 |
音乐与演艺学院 |
39.4 |
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经费 |
2015 年12月 25日 |
2016年6月16日 |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