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公共计算机机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6年07月29日 文章点击数:2522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我校将采取校内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四川文理学院公共计算机机房改造项目施工单位,欢迎具有良好信誉和施工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四川文理学院公共计算机机房改造项目(4个机房280个点位);预算8.7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资格及标书的获得
招标标书在公告的附件上下载,有意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即可获得投标资格。投标后,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给予原渠道无息退还。中标者的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含廉政保证金)。
货物安装结束后,经验收无质量问题、无不廉政行为,即予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转账缴入我校对公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达州市通川支行;
户名:四川文理学院;
账号:2317 57610 90264 26022。
转账时请注明“四川文理学院公共计算机机房改造项目投标保证金”
潜在投标人须在2016年8月2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交到我校对公账户上。
四、开标原则及时间、地点
1、开标原则:符合招标条件的经销商须在三家以上(含三家)方可开标。
2、开标时间:2016年8月3日上午9点。
3、开标地点: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行政楼5015室。
五、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
在学校监察处、国资处、使用部门和投标供应商代表参与下现场公开开标。在符合质量要求的前提下,以总价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六、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按照国家现行规定的相关产品质量标准以及签订合同的要求验收采购货物。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在货物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及本合同的要求前提下,产品验收合格并收到结算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
八、联系电话:0818-2790030 杨峰
四川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