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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化学实验耗材采购邀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6年11月18日 文章点击数:2791 【打印】

 

根据教学需要,我校须进行化学实验耗材采购。经研究,拟采取与供应商进行价格磋商谈判的方式,确定我校化学实验耗材的供货单位,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采购名称及预算:四川文理学院化学实验耗材采购项目;预算6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采购货物数量及要求

详见采购货物清单。

三、参与谈判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注意事项

1、时间:20161123日上午9点。

2、地点: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行政楼5015室。

3、有意愿参与的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代表)必须在201611239点之前到达指定地点。提交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时,须用A4纸大小的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公章当面提交给评委。不接受邮寄的报价函,拒收超时递交的报价函。

4、报价应包含:货物价、运输、税费等费用。

5、报价函还应包括:

1)投标人不是法人代表的,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2)投标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3)报价单。

6、货物清单中规定的材料品牌和型号必须完全响应并作行货承诺。

五、确定供货商的程序、方法和标准

由学校监察处、国资处、计财处、校办、使用部门等五部门共同组成磋商评议组,分别与各供应商代表进行磋商确定供货价格。在符合资格条件及质量要求的前提下,以总价报价最低的报价单位为供货单位。

六、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按照国家现行规定的相关产品质量标准以及签订合同的要求验收采购货物。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在货物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及本合同的要求前提下,产品验收合格并收到结算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

八、联系电话:0818-2790030 杨峰

四川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1118

四川文理学院化学实验耗材采购邀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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