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校区明月楼食堂一楼售卖区域顶部密封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7年08月10日 文章点击数:6127 【打印】
四川文理学院现拟对莲湖校区明月楼食堂一楼售卖区域顶部密封工程实施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名称及预算:莲湖校区明月楼食堂一楼售卖区域顶部密封工程项目;预算价1.56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采购内容数量及要求
详见《莲湖校区明月楼食堂一楼售卖区域顶部密封工程委招标文件》(改造项目要求)。
三、合格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7年08月10日至2017年08月21日 四川文理学院官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网上下载)。
供应商报名:自2017年08月15日至2017年08月18日09:00-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519号(四川文理学院新区)行政楼5013室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cwlgzc@163.com)报名。
报名时需带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3、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五、注意事项
1、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潜在供应商以提交报名资料并通过审查的方式获取投标资格。
2、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潜在供应商可在2017年08月21日16:00时前自行前往莲湖校区食堂勘察现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潜在供应商自己承担。
3、已获取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2017年08月21日16:00时之前提交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时,须用A4纸大小的档案袋密封后递交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办公楼5013室(国有资产管理处)。不接受邮寄的报价函,拒收超时递交的报价函。
报价应包含:已获取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设备、材料、周转材料在施工中的搬运、加工、安全因素和高空作业费等,相关所用税费均包含在报价中,中标后不另行计费。投标文件还应包括:
(1)报价承诺函;
(2)投标人是法人代表的,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投标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4)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5)报价单。
4、竣工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
六、开标原则及时间、地点
1、开标原则: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家须在三家以上(含三家)方可开标。
2、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1日16:00。
3、开标标地点: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行政楼(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
在学校相关部门和投标供应商代表参与下现场公开投标。在符合资质、质量要求的前提下,以总价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八、验收标准和要求
按照国家现行规定的相关建筑施工质量标准以及签订合同的要求验收本工程。
九、联系电话:0818-2790030 邹老师
四川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