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校内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合同履约验收监督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7年09月11日 文章点击数:2782 【打印】
关于申请校内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合同履约验收监督的通知
各潜在供应商、受益人、使用人、社会媒体:
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相关规定,我处将组织学校验收小组对下述校内公开项目进行合同履约验收,凡愿意参加验收监督的单位或个人请到国资处网页下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社会监督申请书》,填写后最迟于验收工作前一个工作日提交我处,可以在采购验收时参与履约验收监督工作。
附验收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使用单位 |
项目金额(元) |
经费来源 |
合同签订时间 |
履约验收时间 |
1 |
莲湖校区行政楼三四楼会议系统改造项目 |
校办 |
99560.00 |
自有经费 |
2017年6月20日 |
2017年9月13日 |
2 |
四川文理学院宣传橱窗采购项目 |
宣传部 |
160000.00 |
自有经费 |
2017年2月24日 |
2017年9月13日 |
3 |
四川文理学院演出服装、道具采购项目 |
音乐与演艺学院 |
249900.00 |
自有经费 |
2017年5月23日 |
2017年9月13日 |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