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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2年03月29日 文章点击数:13727 【打印】

各相关二级学院、文科实验实训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确保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高等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决定开展四川文理学院2022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即日起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建立自查台账,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各单位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完善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检查范围

各学院及文科实验实训中心所辖各级各类实验室(实训室)。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32948日)

1.各学院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1),组织开展各类实验室自查自纠工作。

2.各学院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形成《(部门名称)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2022年)》(附件2)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附件3)。

(二)学校检查阶段(411-415日)

1.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务处、保卫处、后勤服务处及相关实验室负责人组成检查组,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对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对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等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

2.根据安排,今年四川省教育厅将于5-6月组织专家对检查范围内所有高校开展进校检查工作。

四、其他事项

各单位纸质版《(部门名称)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2022年)》《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签字盖章后,于48日星期五下午5:00之前反馈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设备科,莲湖校区办公楼5011室,电子版发送至cwlgzc@163.com邮箱。 

联系人:杨赣川    电 话:0818-2790031

    附件:

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2.(部门名称)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2022年)

3.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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