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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2年09月22日 文章点击数:17248 【打印】

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学术报告厅、艺术传媒大楼多功能厅、弘德楼会议室等三处中央空调需做常规维保,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名称及预算:莲湖校区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2年;预算价4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采购内容数量及要求

  详见《莲湖校区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文件》(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需求清单)。

三、合格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企业有相关维保服务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2923日至20221010日中午12:00 四川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官网上下载。

供应商报名:自2022923日至202210108:00- 14: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519号(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弘德楼5011室(国有资产管理处)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cwlgzc@163.com)报名。报名时需带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

五、注意事项

1.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潜在供应商以提交报名资料并通过审查的方式获取投标资格。

2.潜在投标商可在2022101015:00前自行前往莲湖校区勘察现场,投标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商自己承担。

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2022101015:00之前提交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时,须用A4纸大小的档案袋密封盖章后递交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弘德楼5011室。不接受邮寄的报价函,拒收超时递交的报价函。

报价应包含: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清洁保养、辅材、施工人员的保险费等,相关所用税费均包含在报价中,中标后不另行计费。投标文件还应包括:

1)报价承诺函;

2)投标人不是法人代表的,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投标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4)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5)报价单。

六、开标原则及时间、地点

1.开标原则: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家须在三家以上(含三家)方可开标。

2.开标时间:2022101015:00

3.开标地点: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弘德楼(5010)

七、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 

在学校相关部门和投标供应商代表参与下现场公开开标。在符合资质、质量要求的前提下,以总价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八、验收要求

  按照双方签订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

九、联系电话0818-2790031 杨老师


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招标文件

四川文理学院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923日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519号 邮编:635000 联系电话:0818-2790030、279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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