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建实验室及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绩效考核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3年11月20日 文章点击数:2240 【打印】
关于开展新建实验室及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绩效考核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教学实验中心建设,加强实验室规范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四川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四川文理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并报学校领导同意,国资处拟对我校2010-2012年新建实验室及大型精密贵重仪器(本次考核不包含服务器、软件等)进行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的范围是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各教学单位新建、扩建的实验室、实训室,以及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见附件1)。考核大型精密贵重仪器使用绩效的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二、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工作采取教学单位自查(评)与学校核审(评)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四川文理学院新建实验室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见附件2),《四川文理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绩效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 见附件3)等考核指标对新建实验室和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进行绩效考核。评定档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总分≥90分以上;良好:90分>总分≥75分;合格:75分>总分≥60分;不合格:总分<60分。
三、考核评价程序
1.自查总结。由各实验室、设备负责人对所负责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使用绩效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依照《指标体系》(见附件2)和《考核表》(见附件3)的要求,认真做好填报数据支撑材料的收集、统计工作,并如实、准确填报;。
2.单位自评。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对本单位实验室、大型精密贵重仪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对填报的各项数据按照《指标体系》及《考核表》中的有关要求进行审核,提出自评等级。
3.学校评审。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人员对列入评价范围的实验室、大型精密贵重仪器,按照《指标体系》及《考核表》逐项查阅资料,核实数据及确定得分。学校组织评审小组对各二级学院新建实验室、大型精密贵重仪器使用绩效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并上报校领导,并按绩效分类予以公布。
四、时间安排
1. 2013年11月20日——2013年12月10日为各二级学院(设备负责人)自评时间,包括组织人员进行数据收集、整理相关附件,填写《评价表》和写出总结报告等。
2.2013年12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将总结报告、《评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含电子文档)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
3. 2013年 12月16日~20日,国资处组织人员到二级学院抽查,并审核各二级学院上报材料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4. 2013年 12月23日~31日,学校组织评审小组逐项查阅绩效材料,核实数据,进行考核评价。
5.2014年1月,公布效益评价考核结果。
五、奖励
对考核评价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单位,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将提出整改建议。
六、联系人:朱华伟,联系电话:2790030,电子信箱:cwlgzc@163.com。
附件1: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一览表 3.doc
附件3:四川文理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绩效考核表.doc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