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牌制作信息统计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6年07月20日 文章点击数:2687 【打印】
关于门牌制作信息统计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请需要更换或新增门牌的学院(部门)将要制作的门牌的完整中文名称和英文翻译做成电子档(格式见附件),并在2016年7月30日之前发送至国资处邮箱,邮箱:cwlgzc@163.com。邮件主题:学院(部门)+门牌制作。
国资处
2016年7月20日
附件:
学院(部门完整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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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牌中文名称 |
英文翻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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