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了加强学校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的合理配置和规范管理,依据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厉行节约、科学合理、保障需求、提高效率
二、申报内容: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
三、申报要求
(一)各部门须按照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川财资产〔2017〕20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本单位2021年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计划(去年已申报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编制计划时须注明现有办公人员数和该类设备使用数(以国资综合管理系统中实物账为准),原则上不接受超标准申报。更新设备的需在申请表备注中填写原有设备编号。
四、报送时间地点
各部门请于2020年10月19日下午5点前,将填写好的申报表(见附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交到莲湖校区行政楼5010,并将电子文本发送到cwlgzc@163.com。
附件:1、四川文理学院2021度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购置申请单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