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文科实验实训中心: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提交2020 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并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四川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0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和提交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
请各相关学院、文科实验实训中心于放假前开展教学实验室自检自查。结合本次检查的结果,积极整改。依据检查情况,完成2020年教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填报工作。
二、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1.填报要求
年度报告是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在过去一年基本情况的反映,是今后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的一项常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及时发现、解决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认真组织编写年度报告,如实填报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2.报送内容
报送内容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1)和《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2),年度报告和统计表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1年1月11日下午5:00前将《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wlgzc@163.com,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设备科(弘德楼5011室),联系人:杨赣川,联系电话:0818-2790031。
附件1.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