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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东区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3   作者:   编辑:国资处   审核:

为保障学校教学活动正常进行,切实解决师生需求,本着“统筹规划、物尽其用、节约成本”的原则,现就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东区中央空调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东区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述:采购一家合格供应商,对莲湖校区东区教学楼、食堂、学生宿舍大厅中央空调进行为期1年的维保,保障东区教学活动正常开展。

(三)项目编号:GZFW-2026-006

二、项目服务需求

(一)项目服务内容

对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东区综合大楼、食堂、学生宿舍大厅中央空调进行维保,包含日常维保检查和1年两次全面清洁保养。

(二)项目服务要求

1.服务过程中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按照采购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及时改进工作。

2.不得向采购人提出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要求,不得另行收取合同约定外的任何费用。

3.供应商须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勘察,勘察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

三、商务要求

(一)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劳务、配件(金额小于200元)、利润、安全措施费、税金、保险等全部相关费用,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响应。

(二)验收方案: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相关行业规范、本比选公告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采购人现场要求进行验收。处内未参与此项目采购的3人参与验收。

(四)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维保商1年维保完成后,将合同金额发票交予学校,学校在收到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维。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相关凭证资料,付款采用公对公银行转账方式,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内容为准。

(五)安全责任:供应商须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服务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若在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概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并提供相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企业有相关维保服务资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比选文件要求

(一)文件组成及顺序:按以下顺序装订,密封完好:

1.项目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本项目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对本项目服务需求、商务要求等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承诺函;

4.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二)装订及密封:上述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并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1份,统一密封在一个文件包内,在密封包的密封处加盖供应商鲜章,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文件包封面需注明供应商名称、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资料真实性: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资质文件需合法、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六、报名与比选文件递交

(一)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陆四川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网址: http://gzc.sasu.edu.cn)首页“通知公告”栏,查看本公告并从附件下载报价表。

(二)文件递交:有意参与竞争的供应商或其授权代理人,须于202671518:00前(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将比选文件提交至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弘德楼5011办公室。

(三)无效响应情形:供应商无对应资质、资质过期、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比选文件签署不全、资料缺失等,均视为无效响应。

七、评审标准

评审小组首先核查供应商是否满足本公告所有实质性要求,未满足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的,直接判定为无效响应;全部满足实质性要求后,按供应商报价总价由低到高排序,符合相关要求的低价中标。若最低价一致,相关意向供应商需抽签确定中标方;若最低价意向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以价格次低的供应商为中标方,依次类推。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1个工作日;若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本公告所列联系方式反映。

八、开选安排

(一)开选时间:比选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

(二)开选地点: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弘德楼5010办公室,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弘德楼5011办公室(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18-279003118828626882



附件:采购需求清单及报价表.docx




四川文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713日